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前海思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端木扬、郭逸凡、黄昕、罗景振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粤03民终20873号民事判决书,现拟向深圳市前海思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发放案款592908.45元。
特此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7月31日,承办人:刘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