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案外人顾飞发放案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04 17:54:5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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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执行人虹信(深圳)跨境电商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曹昆昆、罗红维、深圳前海经纬物联技术有限公司、李宝国、邱经经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作出的(2021)粤0391民初1761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粤03民终36171号民事判决书,现拟向申请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顾飞发放案款6372.59元。

       特此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6日,承办人:姚岳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