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W-SCOPE HONGKONGCO.,LIMITED与被执行人深圳市泰诺普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2022)粤0391民初636号民事判决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粤03民终20648号民事裁定书,现拟向申请执行人委托授权的香港沃恩可福有限公司深圳代表处发放案款4947.65元。
特此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6日,承办人:姚岳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