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391执3798号申请执行人丽江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汽车修理厂与被执行人深圳前海致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前海联动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作出的(2024)粤0391民初4248号民事判决书。现拟向管基宏发放案款80.64元。
特此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6日,承办人:布乃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