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案外人干莹发放案款的公式

发布时间:2025-10-14 11:51:5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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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执行人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田支行与被执行人刘婉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25)粤0391执491号,执行依据为本院(2024)粤0391民初8025号民事判决书,现拟向被执行人指定的案外人干莹发放案款4158400元。

       特此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16日,承办人:欧阳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