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前海鸿盛开源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前海开源(深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黄淮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2020)粤0391民初2422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3民终5943号民事判决书,现拟向法定代表人黄沙南发放案款1104.22元。
特此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19日,承办人:姚岳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