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案外人张彪发放案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08 17:55:2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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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粤0391执恢83号案件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擎天柱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苏洁、苏龙军、罗斯迪、苏龙剑、深圳市祥和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苏师祥、詹亚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2023)粤0391民初184号民事判决书,本案执行过程中拍卖了被执行人深圳市祥和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名下车辆(车牌号为粤BMF963、粤BLV433、粤BLX515),成交价格分别是55430元、56400元、54460元,总价款是166290元,买受人是张彪,因张彪向法院支付成交价款时超额支付了14400元,现向买受人张彪退还14400元。

       特此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0日,承办人:潘隽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