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案外人赖思豪发放案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27 19:28:3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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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粤0391执恢1079号申请执行人李平和与被执行人贺丰年、艾伯资讯(深圳)有限公司、黎清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24)粤0391民初458号民事调解书,本案执行过程中扣划了被执行人贺丰年名下账户的存款,经贺丰年申请,本院审查后,拟向贺丰年授权委托的案外人赖思豪发放本案应支付给贺丰年的基本生活保障金,每月3000元,一次性发放半年,共计18000元。

       特此公示。

       公示期自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1月29日,承办人:潘隽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