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市大洋好彩数码印刷有限公司、於沛南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2025)粤0391民初8332号民事判决书,现拟向被执行人於沛南母亲案外人魏长玲发放案款7000元。
特此公示。
公示期自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7日,承办人:刘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