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391执403号案件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与被执行人余启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2024)粤0391民初10089号民事判决书,本案执行过程中拍卖了被执行人余启峰名下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圳人民南路熙龙大厦正楼13F房产【权属证号:粤(2022)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61734号】,经买受人陈永峰申请,本院审查后,拟向案外人陈永峰退还缴纳的购房款,共计1536918元。
特此公示。
公示期自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5月28日,承办人:潘隽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