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案外人梁汝静发放案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16 17:45:1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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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执行人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西桂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苏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2025)粤0391民初5239号民事判决书,现拟向被执行人广西桂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员工案外人梁汝静发放案款17653.76元。

       特此公示。

       公示期自2026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0日,承办人:刘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