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391执恢1079号案件申请执行人李平和与被执行人贺丰年、艾伯资讯(深圳)有限公司、黎清隆其他案由一案,执行依据为(2024)粤0391民初458号民事调解书,本案执行过程中划扣了被执行人贺丰年名下账户的存款,经贺丰年申请,本院审查后,拟向贺丰年授权委托的案外人赖思豪,发放本案应支付给贺丰年的基本生活保障金,每月3000元,一次性发放半年,共计18000元。
特此公示。
公示期自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8月3日,承办人:潘隽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