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案外人刘少国发放案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03 17:46:5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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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粤0391执恢1261号案件申请执行人深圳前海金木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张广生、中铁国恒供应链有限公司、北京卓越恒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恢复强制执行一案,执行依据为深圳国际仲裁院(2021)深国仲裁6333号仲裁裁决书,现拟向被执行人刘广生提前发放唯一住房补贴50000元(由买受人刘少国代收)。

        特此公示。

        公示期自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5日,承办人:秦培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