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梁百忍与被执行人王燕虹、蔡镇滨、马创湖、马庆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作出的(2018)粤0391民初733号民事判决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粤03民终29167号民事裁定书,现拟向案外人邹冰玉发放案款37688.57元。
特此公示。
公示期自2026年8月14日至2026年8月18日,承办人:姚岳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