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林珠森与被执行人李冠玮、林巧敏、戴福财、戴丽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25)粤0391执5195号,执行依据为本院(2023)粤0391民初7602号民事判决书,现拟向被执行人林巧敏发放唯一住房补贴289800元【由案外人戴雅欣(被执行人子女)代收】。
特此公示。
公示期自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9日,承办人:潘隽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