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案外人鲍枫予发放案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10-13 17:29:3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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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执行人前海鸿江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市宇维视通科技有限公司、张凯、邹宁、鲍晓东、郑倩文融资租赁公司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作出的(2021)粤0391民初5061号民事判决书,拟向被执行人郑倩文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并将款项划付至其授权的近亲属鲍枫予名下的账户。

       特此公示。

       公示期自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15日,承办人:姚岳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