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调解文化展示墙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需求公告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的相关部署,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支持和保障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的意见》的具体工作要求,我院制定了《关于成立ADR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的工作方案》。为全面展示我院国际商事争议改革探索的成果、积极引导当事人采取ADR模式化解国际商事纠纷,拟对诉讼服务中心调解文化展示墙进行升级改造升级,项目预算金额为26万元。
(二)需求清单
序号 |
需求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预算限额 |
1 |
ADR中心介绍软件 |
1 |
套 |
详见项目功能、技术需求,具体数量以法院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
26万元 |
2 |
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历史文化软件 |
1 |
套 |
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技术要求
我院调解文化展示墙升级改造服务采购技术要求如下:
1. ADR中心介绍模块软件
(1)主要展示内容:中心职能权限;中心内部架构及功能;中心运行规则制度;中心在册特邀调解员、特邀调解员组织信息等等。
(2)主要展示形式:使用现有4块电子屏幕及控制台,展示内容整合为可任意点击子项目进入相应页面的软件,讲解员进行操作及讲解,观众也可通过控制台自行操作阅览。
(3)改造具体需求:需要对现有的屏幕的软件进行更新升级,将展示内容通过软件的形式展示,且能够通过触摸屏进行点击查阅。可通过管理后台对展示内容进行更新或替换。
2.中外法治文化模块软件
(1)主要展示内容:法院文化、法学文化、法律文化、法官文化、商法文化等模块。
(2)主要展示形式:使用现有6块电子屏幕及控制台,展示内容整合为可任意点击子项目进入相应页面的软件,讲解员进行操作及讲解,观众也可通过控制台自行操作阅览。
(3)改造具体需求:需要对现有的屏幕的软件进行更新升级,将展示内容通过软件的形式展示,且能够通过触摸屏进行点击查阅。可通过管理后台对展示内容进行更新或替换。
以上模块需求详见《关于调解文化展示墙内中外法治文化模块的需求说明》,投标前可向采购单位咨询。
(二)售后服务要求
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方案:
1.须提供1年的整体项目保障服务;
2.须提供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如售后程序、电话响应、现场响应、突急事件处理等;
3.须提供7*8小时热线服务电话,供应商在接到电话、传真或EMAIL之后的2小时内应予以答复;
4.供应商应在线答复采购人提出的故障问题,指导采购人技术人员排除平台系统故障,使平台系统运行和使用恢复正常,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如果短时间内远程无法解决问题,需要供应商的技术人员到场,应在接到电话后,安排所需的技术人员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评标定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定标,列明评分要素和具体分值。评分项及权重详见附件《项目综合评分内容及标准》。
五、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4个月内,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二)服务地点: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项目报价;一经中标,根据具体用户数量确定报价总价,并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可根据法院增加用户数量调整合同金额,合同总额不超过预算金额。
2.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供应商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6.供应商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四)付款方式:合同中约定具体支付方式。
(五)履约担保金:无
(六)违约责任:中标单位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采购人有权中止并解除合同,中标单位应立即全额退还采购人所付款项,并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或赔偿采购人的损失,中标单位应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工作联系电话:陶工,0755-86705382
2.受理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3.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合作区临海大道前海法治大厦
4.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22年 7 月 5 日 18:00 。
七、其他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服务供应商的监督。监督电话:曾先生,0755-86705141。
本公示未尽事宜由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