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25年司法人员体检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为保障司法人员的身体健康,根据我院司法人员相关管理办法,面向社会采购我院司法人员体检服务,项目总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8万元。
(一)项目名称: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司法人员体检服务项目
(二)体检对象: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司法人员
(三)服务内容、报价要求等
1.体检必备项目见“4.服务需求清单”,供应商提供的体检服务至少应涵盖服务需求清单中所有体检必备项目。
2.除体检项目外,中标供应商应免费提供饮用水、早餐及舒适安全的体检场所,确保我院司法人员的个人饮食及身体健康状况。
3.投标供应商应根据体检必备项目提供体检单价,并根据预估人数提供总报价,可区分男、女单价报价,报价视为已包含体检、早餐、税费等一切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费用。
4.服务需求清单
注:“★”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5.结算方式
服务费用的结算以实际发生人数及总费用为主,服务总费用=男士体检实际完成人数*单价+女士体检实际完成人数*单价,男士、女士体检人数为预估数,供投标供应商报总价计算参照(价格分计算以总价为准),结算时以实际发生人数为准,男士、女士人数及费用可调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1)“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评标定标方法
采购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响应文件,在投标人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服务要求、商务要求等并完整提供响应文件及佐证材料的前提下,采用综合评分法定标。
四、商务需求
五、技术要求
(一)分散自主预约体检时间,预约成功后短信、电话或其他网络通知方式等通知服务
体检单位需提供在线预约服务(公众号或者小程序),在体检开始前,服务供应商应对自主预约体检的人员进行短信、电话或其他网络通知方式等通知服务,确保体检的人员可根据自己方便的时间前往体检。
(二)体检报告
体检后体检报告需建立个人永久性健康档案,并且对体检报告进行高度的保密,体检报告需在体检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体检报告需免费邮寄到我院并有透明袋包装,体检结果做好保密管理, 不得擅自披露甲方员工体检结果等信息,不得擅自拆阅甲方员工的体检报告,避免泄露体检人员的个人隐私。体检后全体体检人员的体检报告需呈现专科结论、检测人员姓名、电话、医疗指导、主要疾病诊断、异常信息提醒、生活保健指导,确保体检人员清楚明白本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及保健措施。
(三)医疗指导
体检后乙方需针对有需求的体检人员体检报告进行解读,有异常的需提前打电话通知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及建议的治疗方案。
六、响应方式及期限
投标人应在响应截止前,向本院递交根据本项目需求及评分标准制作的完备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须密封,含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以及标书电子版并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需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以U盘或光盘形式。一式四份,含“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文件须密封。密封袋及投标文件全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骑缝章,证照、证明书、承诺书等落款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未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能参与本项目评标。采购需求文件公示时间为10个自然日,请于2025年5月8日16时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咨询联系人及响应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755-86705270,地址:深圳市前海合作区临海大道前海法治大厦。
廉政监督电话:曾先生,0755-86705141。
附件1:评标信息.docx 附件2::投标参考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