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及《南山区2018年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有关规定,经严格审查和考察,确定南山区2018年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574名(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140名,南山区人民法院434名),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拟任人选存在违纪违法行为、不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或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实名向南山区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须提供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南山区司法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的,取消拟担任我区人民陪审员的资格。
受理部门:南山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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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0